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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000564500/2024-01749主题分类:土地发布机构: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发文日期:2024-04-01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关于乡镇企000007号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的声明
关于乡镇企000007号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的声明
发布机构: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:2024-04-01

文安县急流口乡砖厂因保管不善,将乡镇企000007号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 

 

 

声明人:文安县苏桥镇人民政府

202441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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